37期 | 《电子签名法及其司法实践》

法佬汇在线课程

相比于传统纸质合同,电子方式签署合同提供了一种低成本、高效率、高安全性的替代方案,因此也被更多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所采纳。电子方式签署的合同本质是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具有易被篡改的特性,故而保证电子数据安全可靠尤为重要。

电子签名,类似于传统签字盖章,是一种表明签名人认可电子数据内容的方式。可靠的电子签名,更是在法律上被赋予了与传统签字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次课程将分享电子签名的具体的技术原理、商业实践出发,去理解可靠电子签名的技术内涵和实现方式。本次课程还将结合《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等的立法解读,结合电子签名的相关司法实践,全面剖析关于电子签名的一切主体、行为、使用范围、适用情形的法律效力和相关知识。

分享主题:

电子签名法及其司法实践

分享内容:

  1. 电子签名法的发展历史、立法背景
  2. 电子签名的概念、种类、立法模式
  3. 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和实现方式
  4.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情形
  5.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6. 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与原件
  7. 数据电文的保存和证据力
  8. 电子合同中“点击”行为的法律效力
  9. 数据电文的发送、发送人
  10.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和生效时间
  11. 电子签名人的法律义务
  12.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责任范围和保证义务
  13. 电子签名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原理
  14. 电子签名的产业现状
  15. 使用电子签名订立电子合同的流程
  16. 电子签名法的司法实践

谁应该听?会有哪些帮助

对金融企业、贸易较多的企业,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合同可有效加快合同订立的过程,并规避传统纸质合同签署中安全性隐患。

对员工较多的企业,对与员工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进行电子化签署和管理可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合同内容争议、以及数据保护的风险。

本次课程可以较为全面地增进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技术、商业现状的了解,帮助企业更好的决策是否使用电子签名及如何使用电子签名。

分享嘉宾:

刘 芳

世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长期从事中美两国公司法、跨境投资并购、风险/私募投资以及涉外诉讼和仲裁法律事务。刘律师曾就职于美国密歇根州一家大型律所,并曾跟随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马克曼和密歇根州第17巡回法院经济庭知名法官克里斯多夫 耶茨实习。刘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库利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刘律师拥有中国及美国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律师执照。

袁 星

世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袁星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西北大学,并于2008年加入世泽律师事务所,2017年成为合伙人,2018年外派至英国CMS Cameron McKenna Nabarro Olswang LLP伦敦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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