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佬汇郡主王迎军女士拜访深圳国际仲裁院

2017年5月3日,中国国际法律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法佬汇创始人王迎军女士拜访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及综合处安欣处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从左至右依次为: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法佬汇创始人王迎军女士、深圳国际仲裁院综合处安欣处长)
刘晓春院长首先介绍了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发展历程及服务项目,得到王迎军女士的高度评价,她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一家国际化标准、理念领先、服务意识很高的仲裁机构。并期望能与之有深入合作的机会。

随后,王迎军女士也向大家介绍了法佬汇的运营模式及未来发展方向,刘院长给予了高度认可,他认为法佬汇把法律人聚集在一起,为法律人之间提供了一个高端的交流平台。他期待尽快与法佬汇建立有效对接并深入合作。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华南国仲”,英文简称“SCIA”。)于1983年设立在中国深圳中国特区,是解决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

华南国仲是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实行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有效制衡的管理模式,保障仲裁机构运作和仲裁庭办案的独立性。

华南国仲是中国商事仲裁国际化的探索者。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第一个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华南国仲理事会理事有三分之一以上来自境外,仲裁员也有三分之一以上来自境外49个国家和地区。

华南国仲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施行由理事会制定的国际化的仲裁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仲裁地点、开庭地点、仲裁庭组成方式、证据规则、审理方式、适用法律。

华南国仲一直坚持独立性、公正性和高效率,解决国内争议、涉外争议和国际争议,当事人遍及中国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和逾六十多个国家。

华南国仲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加大粤港合作力度,持续创新,探索符合境内外当事人需求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ADR),已在粤港地区建立起“商会调解+仲裁”、“展会调解+仲裁”和“香港调解+SCIA仲裁”的专业化争议解决业务体系,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