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期 | 《从科创板第一例取消审核谈FTO尽调要点》

【主讲人】陈福 大成(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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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以来,受到各方的关注,科创板的创设旨在鼓励各方投资国内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创新型初创公司和技术公司,助推企业创新发展。从已经受理的企业情况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产业紧随其后。受理企业基本反映了我国科创企业的发展现状,与现代科技公司具有的高成长、强研发、稀缺性发展规律相吻合。

在科创板有序运行的一个月中,出现了首例取消审核的企业,究其原因,主要由于申请人遇到突如其来的诉讼案件,被竞争对手起诉专利侵权,对于该申请人而言,陷入专利之争,对其上市之路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

科创板上市重点审查要素在于科技创新含量,无论是否在科创板上市,企业都应提高研发能力,加强创新能力,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原动力和最大的竞争优势是知识产权。为了避免重复研发、侵权风险或者创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对于单一产品或技术依赖程度非常高的企业在其核心技术或产品的立项、研发、产业化、许可或转让的过程中,应深度关注FTO尽职调查(Freedom To Operate),帮助企业了解相关领域的专利情况,给立项或研发提供指导性方向,改进技术、巩固地位,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在融资和并购、技术许可或转让中可以帮助企业评估技术价值和交易风险。

本次分享将从FTO尽职调查的概念和三大误区、FTO的类型、作用、阶段以及FTO尽职调查的核查重点和工作步骤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对于FTO尽职调查进行介绍,主要解决三个问题:能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以及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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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创板第一例取消审核谈FTO尽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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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分为三个部分:

  • FTO能做什么?

本部分主要介绍FTO的定义及作用,澄清创业者常见的对FTO的误解,包括:已经拥有自己的专利,必然能够自由实施(错误认识专利权的意义)、产品上市20年可以自由实施(对专利意义上的公开认识不充分、是否公开全部技术特征、部分专利保护期可从申请日或优先日算起可能超过20年)、之前做过FTO不需要再做了(较原FTO报告,新阶段的FTO报告分析的范围可能改变、扩展,可能出现新专利)。

  • 什么时候做FTO?

本部分从技术发展时间轴出发,按技术研发阶段、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和产品上市的阶段,以实例介绍在该阶段下,不同企业的FTO尽职调查的需求和场景。

  • 怎么做FTO?

本部分对国内外实践中目前对FTO报告的认定口径和态度进行介绍,说明FTO尽职调查的工作阶段包括背景调查、专利检索、筛选比对、出具报告,以及各阶段对应交付的工作成果。

谁应该听?会有哪些帮助

以技术或产品作为企业主要资源的创新型公司、技术公司、科研机构;

拟融资或并购的目标公司有重要的产品或技术的投资基金。

帮助公司法总深入了解FTO,及时规避风险风险、巩固和维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分享嘉宾:

陈 福

大成(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陈福律师担任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品牌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专家委员、诉讼维权中心主任、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对外宣传交流专门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

陈福律师专注于商业秘密纠纷、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专利行政诉讼、FTO分析、商标诉讼、商标无效、商标异议、著作权合规、著作权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业务经验。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陈福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背景知识,并能悉心考虑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需求,最大程度实现客户诉讼目标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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