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期 | 股票期权争议所涉法律问题研究

法佬汇在线课程

所谓股票期权(stock option),也称为经营者期股(Executive Stock Option,简称ESO),它是指公司给予特定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员可以在股票期权契约约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认股价格购买约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很多创业团队在合作之初非常愉快,为了激励员工或者合伙人,可能会授予员工或者合伙人一定的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手段。可一旦“分手”,人性中坏的一面就暴露出来,一些前期协议与方案设计的瑕疵,都会让事后的纠纷解决变得非常吃力。因此我们整理了几个真实案例,希望从公司保护正当利益的立场出发,在文件和制度的设计上预先去规避一些未来的风险。

分享主题:

《股票期权争议所涉法律问题研究》

分享内容:

一、股票期权概述

二、从全国层面的司法实践看股票期权争议的不同处理模式

三、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打赢涉及股票期权争议的案件

四、如何将授予员工股票期权与赋予员工竞业限制等义务相联系

五、如何取舍股票期权与货币性奖励

六、如何处理员工离职时的股票期权

谁应该听?会有哪些帮助

公司CEO、法务总监、人力总监和投资人。

本次课程内容主要针对金融、TMT、教育、外企企业等行业领域,课程涵盖诸多股票期权与竞业限制等相关案例分享,能够让听众更深入的了解企业应如何做好股票期权。

分享嘉宾:

胡高崇

中伦文德事务所 合伙人

其主要从事争议解决和劳动与雇佣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在劳动与雇佣领域,胡高崇律师专责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以及相关争议解决的事务。他在劳动法领域中拥有丰富经验,包括参与处理招聘入职、绩效管理、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批量裁员以及竞业限制与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事宜。他长期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是提供与劳动雇佣相关的法律支持。

加入中伦文德之前,胡律师供职于国内一家知名律所,并曾经长期在北京市某法院从事审判工作,担任审判长,审理千余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合同纠纷、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纠纷、劳动报酬相关纠纷、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相关纠纷等。胡高崇律师连续两年被《LEGAL 500 – The Asia Pacific》评为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中国劳动法领域“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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