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乐民先生从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并获得法律学位后,自1989年开始其在中国中化集团的商业以及法律生涯。中国中化集团是财富500强企业之一,其业务包括在世界范围内贸易与生产原油、石油产品、化肥以及其他化工产品。2014年中国中化集团的年收入为800亿美元。
於乐民有26年的国际商务和法律领域的工作经验,是中化集团法务部的创始人。
1991年至1995年间,於乐民获得中化集团的支持到其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美国农业化工子公司进行工作。该公司于1989年被中化集团收购。於乐民密切参与美国农业化工子公司的日常运作的经历为他提供了独特的体会并获得一手西式管理和决策程序经验的机会。这段难得的经历使於乐民获得了会计、金融、产品管理和法律领域的实地工作知识。
於乐民于1995年返回中化集团北京总部工作,并且很快被任命为风险管理团队的领导。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处理涉及不同性质的上百万美元的跨国诉讼。在此团队三年多的工作期间,他获得了在跨国诉讼领域的宝贵经验,尤其涉及美国和英国的诉讼,吸取了深层的知识以及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管控方面的实践经验。
自2001年起,於乐民致力于上游以及下游石油收购工作。这些交易经验赋予於乐民在石油和天然气部门丰富的跨国收购以及法律实践经验。例如涉及让与、产品分成合同、合作经营协议、转租协议、天然气销售协议以及合资经营等。
1997年早期,於乐民被任命为公司法务总监。自1998年以来,於乐民制定并且实施了多个领域的一系列企业法律管理政策,例如:公司权利代表团,合同审议程序,诉讼管理以及法律服务采购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