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 Fischer

Nancy Fischer合伙人皮尔斯伯里律师事务所

南茜·菲舍尔是皮尔斯伯里律师事务所由60名律师组成的公开实践和公共政策小组的领导,业务集中在国际贸易法和国际争端解决,包括相关的出口管制和禁运,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的相关外国投资审查,缓解国防安全服务(DSS)合规清除设施的国外所有权,外国腐败行为法(FCPA),贸易救济法,海关法,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争端。她曾代表澳大利亚,巴西,英国,加拿大,中国,荷兰,法国,德国,以色列,日本,墨西哥,俄罗斯,瑞典,泰国和美国企业在不同行业的业务,包括航空,农业,汽车,化工,通讯,国防和政府合同,电子,能源,金融服务,保险,产品摄影,卫星,塑料和科技。

菲舍尔女士为客户在国防贸易管制局,国防科技和安全管理局及工业和安全局及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管理局的出口管制法规和禁运提供法律意见。她也制定内部合规程序,协助客户对商业管制清单和美国军火清单的产品和技术进行分类,检讨政府的方案以确定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或批准,构建和准备技术援助协定及出口许可证申请,进行内部调查,准备自愿披露,并作为与政府的联络人。

菲舍尔女士为客户提供有关在美国进行外国投资所遇到的问题,包括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外国所有权,控制权和影响力(FOCI)以及收购涉及与安全许可,出口控制,尽职调查和问题牌照转让的公司在NISPOM下的缓解计划。在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有关的领域,她曾代表众多来自不同行业的买家和卖家,包括涉及在FINSA规则,私募股权收购和关键基础设施的评估复杂的结构。

作为该所全球反腐败和海外反腐败法工作小组的成员,菲舍尔女士针对FCPA合规为客户提供咨询,包括设立合规计划,并建议对涉及企业在高风险国家的日常运作合规挑战,进行内部调查,也对FCPA尽职调查并购与收购,资产收购或其他投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并起草与国外代理和代表之间的合作协议,以最大限度地提高FCPA合规。菲舍尔女士在海外反腐败法和涉及经纪佣金的美国出口控制规则领域也具有交叉执业的专长。

荣誉与奖励

《钱伯斯全球》,国际贸易: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美国(2013-2014),国际贸易: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政策——美国(2010-2012)

《钱伯斯美国》,国际贸易: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2012-2014),国际贸易——国家(2009-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