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律顾问的角色和关系应对

李朝晖

李朝晖
总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根据讲话录音整理编辑)

谢谢主持人乔总!谢谢王迎军理事长给我一个机会和大家做交流。作为“总法律顾问在商业决策中的角色和作用”论坛的第一个发言人,我先给这个论坛做一个热身,我发言的题目是总法律顾问的角色和关系应对,主要是从央企角度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大家进行分享。包括两部分的发言内容:第一部分,总法律顾问在企业当中扮演的5种角色;第二部分,总法律顾问需要处理好的三对关系。

首先总法律顾问在企业当中扮演的5种角色。第一个角色,就是总法律顾问作为交易各方利益的协调者。因为总法是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他是用法律的视角来审视业务问题,提供可以信赖的建议,帮助商业团队解决合法合规甚至商业的问题,通过专业化帮助,促进交易形成和实现,成为公司发展和有关部门合作良好的战略伙伴。

在处理对内对外关系的时候,总法能够担当好利益协调者这样一个角色。在公司内部,发生诸多矛盾焦点的时候,各方经常会发生争执,总法律顾问可以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充分兼顾各方利益,达到利益平衡,实现良好的合作。在我自己所在的中国核建集团,法律部门是同时兼有商务协调职能的,所以在内部有各种商务争议的时候,我们法律和有关部门一块,进行协调处理,达到利益最大化。作为总法律顾问,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实现公司利益。从对外谈判角度来讲,往往商务谈判当中争议的最终都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所以在谈判当中,要充分关注对方的核心利益,寻求合法状态下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的解决方案,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二个角色,总法律顾问作为组织变革和商业模式优化的推进者。总法律顾问首先是战略规划参与制定者,他要洞察企业发展大环境,关心业务的变化,提前进行研究,并且参与业务转型、拓展商业模式和设计经营架构,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成为决策的高参。尤其现在处于“新常态”下,企业转型升级、“走出去”,会发生大量的并购重组,面临商业模式的创新,需要法律手段来促进和保障。比如建安企业,现在比较热的也是政府比较推崇、推动的PPP这一新型商业模式,总法要领导法律部门研究其中的利弊和法律风险,优化交易结构,合理设计合同关系,从而降低和规避法律风险。在公司业务转型时,总法需要参与研究完善公司的治理架构,优化业务流程,最终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

第三个角色,总法律顾问作为规则完善的推动者。这里说的规则包括内部规则,就是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国家立法工作。一方面,很多总法分管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在我们核建集团也是这样的情况。通过整个制度体系的科学构建,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实现管理流程的管控与优化,最终确保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有序运作。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总法要持续关注国家法律规则和市场规则完善,积极跟踪参与相关领域立法,把企业商业运作当中发现需要通过顶层设计解决的问题,通过立法来解决。对商业竞争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治理建议。既反映企业诉求,使其在规则当中体现,最终又促进科学立法。这些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四个角色,总法律顾问作为团队建设的领军者。随着企业对法治工作需求的增加,对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总法律顾问作为团队牵头人,除了自身能力外,对整个团队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包括致力于团队整体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也包括关注每一个个体的职业发展。同时,还要善于调配内外部资源,在外聘律师过程当中选择优秀的合作伙伴。保证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效实现法律工作的目标。

第五个角色,总法律顾问作为法治文化和理念传播的先行者。法制环境的营造、合规经营理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央企领导层,要着力增强领导的四种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理性思维、契约思维和规则思维。总法作为公司法律工作的专业领导者,应责无旁贷的率先承担起法治理念和文化推广的重要使命,同时应身体力行地带头践行法治理念。通过立足自己所在的企业集团进行法治文化的传播,来影响和带动利益相关方乃至全社会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和践行。我们集团通过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活动,全面推进企业规范运行和依法治理。

第二部分,总法律顾问需要处理好的三对关系。

第一对关系是法律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平衡。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是作为一个总法或者说企业法务工作者最基本的任务,也可以说是法律工作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要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具体措施化解掉所有的法律风险,首先要保证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大家都知道要守住法律底线,就是红线不逾越。这个红线是法律禁止性的要求,企业合规的基本要求,要让员工明确知悉。在日常工作当中,经常碰到的会是涉及公司权益性保护的事情,这是商业的范畴,善于商业判断问题。在决定这些问题的时候,做出判断并不是非黑即白这样的概念,所以怎么样做出合理的选择,做好平衡是至关重要的。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想起某知名跨国企业的一份商业决策,就是法律价值和商业价值平衡的典型案例。一个对外合作的项目,美国公司进入的时候,总法律顾问说NO,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这个项目领域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的一个批复,这位总法认为用这样一个批复作为解决重大法律问题的依据,可能出现重大法律风险,他的结论是完全否定的,所以这个项目他们就放弃掉了。

但是另外一家欧洲企业来谈判的过程当中,通过做了很多法律沟通工作,说明在当时的条件下国务院批复作为这个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确实有法律效力而且执行没有问题。这家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当时他也是非常担心的,但是这个项目对他们非常重要,经过内部多次论证、履行程序,董事会批准了这个项目。最终在法律风险与商业价值之间做了平衡,有效兼顾了法律和商业的双重价值。

我也在想,如果换一个角度,由我们来决定这个项目的话,我们是不是也会非常纠结?这样的法律背景和法律风险,与商业利益之间平衡的时候,你是说YES还是说NO,怎么样做好平衡,兼顾法律和商业的最大价值?这时候总法既要服务好经营业务,又要坚守住独立的专业判断,实现追求效益与遵循法律的高度统一,我们现在正在实践着这样的事情。怎样才能把关系平衡好,检验的不仅是总法的专业能力和担当精神,还有他的品质和智慧。

第二对关系是与董事会及经营层关系的协调。目前中央企业正在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按照治理结构设计,一般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按照国资委有关要求,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所以总法律顾问在企业里面会面对既需要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负责,也需要对作为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总经理负责的局面,实际上是一个双重负责的概念。在这个过程当中,总法律顾问怎么样在向董事长负责、维护股东权益时,与经营层保持沟通顺畅;同时在对总经理负责的情况下,协助做商业决策时能够保护企业和经营者安全。如何通过自身的专业判断,来尽量促成董事会,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在重大决策上取得共识或减少分歧,这两者平衡对总法也是有挑战的。

第三对关系是关于合法和合规的鉴别。现在央企合法合规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开展法律工作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合规管理也成为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国资监管的政策性规定,包括国资委的要求、审计署的要求、上级党委纪委系统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要求等。作为国有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不仅要关注商业活动的合法问题,更要关注合规问题。外企对合规管理有已经有成熟的经验和运作实践,我们可以参考借鉴,同时需要不断尝试,探索如何进一步做好这一块的工作。

我刚才的发言是给大家初步的热身,非常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