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a Mark

Liza Mark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海恩斯布恩律师事务所

麦令珊律师(Liza Mark)是美国海博律师事务所(Haynes and Boone LLP)上海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以及资本市场和证券执业组的合伙人。她的主要执业领域涉及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和跨境并购。她代表发行商、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从事香港、印度和美国的融资交易,包括股权和债券公开发行以及跨境私募。

Liza拥有丰富的美国和香港公司融资交易经验,如香港首次公开募股、美国证券法144A规则(简称为“144A”)发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简称为“SPAC”)收购、私人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股份(简称为“PIPE”)、亚洲区域外来投资股权发行、以及债券和股权证券的私募等。她还就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公司治理、以及美国上市公司证券法披露,定期报告和合规事宜,向客户提供建议。

麦律师在交通和物流、能源、卫生保健和绿色能源科技等行业,拥有特别丰富的经验。她与外国私募发行商密切合作,帮助他们在美国和香港市场发行证券。她还与金融结构合作,在国际市场发行股权和债务证券、结构化产品以及中期票据。

她在先前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中,担任少数民族律师团队的主席,并在2008-2013担任香港和上海分所的反歧视合伙人。